滦南县人民政府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县直部门信息公开 > 城管局

滦南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荣获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24-03-19    来源:城管局
【字体: 】   打印
分享至:
近日,滦南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被中共唐山市委、唐山市人民政府评为市级“文明单位”。这一荣誉的取得,充分肯定了该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为该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迈向新征程注入了强劲动力。
      近年来,县城管执法局始终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注重城市管理工作与文明单位创建两手抓、两促进,营造了风清气正、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推动了各项工作呈现良好的向上态势。
      下一步,县城管执法局将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守正创新,真抓实干,引领全局干部争做文明道德风尚的倡导者、引领者、践行者,充分展现城管队伍的良好风貌,不断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城管执法工作开创新局面。

 
【关闭窗口】 【打印预览】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