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人民政府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县直部门信息公开 > 农业农村局

2024年滦南县耕地质量监测与提升项目经营主体补贴报名条件

发布时间:2024-03-10    来源:农业农村局
【字体: 】  
分享至:
1、经营主体承包或流转的土地必须在我县,并且种植蔬菜、水稻、玉米、小麦、花生;
2、家庭农场和合作社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公章、承包地合同、申请表;
3、种植大户携带身份证、承包地合同、申请表;
4、经营主体必须承包耕地50亩以上,提交的材料复印件存档;
5、不配合县农业农村局试验、示范、培训、观摩等工作安排的,不予补贴。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0日-3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各经营主体务必于2024年3月12日下班前报到农业农村局508、512
     咨询电话:15081536966  19803256339
【关闭窗口】 【打印预览】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