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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奖补资金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1    来源: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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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函〔2024〕15号)和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2023年度)的通知(冀财农〔2023〕167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资金100万元,奖补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2个,进一步推动我县渔业高质量发展。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公布《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名单(2022年)》的通知(农渔发〔2022〕27号)文件精神,我县唐山滦丰养殖有限公司和唐山海都水产食品有限公司获得2022年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称号,符合奖补条件。
  请以上两家单位在3日内向我局提出奖补资金申请。
 
附件:1.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2.农业农村部关于公布《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名单(2022年)》的通知
 
滦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11日

 
附件1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214c5c20685e62238a482eaf9b058997.pdf (1.28 MB)
附件2农业农村部关于公布《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名单(2022年)》的通知.jpg
65d6424aa56f133c4d1bd20870aa58bb.jpg (378.43 KB)
附件2022年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与生态养殖示范区名单.pdf
4f2ced32ebda12240064049dd9ba25f3.pdf (462.6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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