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关于申报2024年中央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粮油规模种植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第二批)通知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粮油规模种植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第二批的储备指南的通知》要求,诚邀新型经营主体参加报名,现就申报事宜提出如下要求: 1.各镇出具申报主体土地流转(承包土地)证明。 2.报名条件:保证参加2024年度大豆玉米(高粱、谷子)、花生玉米等复合种植500亩以上;近三年无不良征信记录。 3.优先条件:一是2023年参加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的主体;二是有丰富的产业发展经验,辐射带动农户能力强,有从事粮油生产的专业技术服务组织或技术支撑团队;三是参加第一批储备未入选的主体优先参加;四是省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优先给予支持。 4.2024年中央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情况备案表和报名表、承诺书(申报材料装订版)质版加盖镇政府公章。同时携带主体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对公账户信息,承包合同,荣誉证明。 5.有意愿申报单位,请于2024年5月12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报送农业农村局技术站,电子版和扫描件(所有纸质版形成扫描件)报送至邮箱tslnjsz@126.com。
联系人:李倩 刘兵 联系电话:0315-2450436
滦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