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核发2024年(第五批)就业补助资金的公示
按照唐山市财政局、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唐山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唐财规【2019】1号)文件精神,现将经滦南县就业服务中心初审认定符合申领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内接受群众监督。对与事实不符情况,知情人可向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4297059 4297009)
申请补贴人数:61人
申请单位数:9家
就业见习补贴金额:452.32千元
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九日
就业见习补贴条件:对吸纳持《就业创业证》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申请就业见习并按月足额发放其基本生活费的见习单位,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补助。
附:《申领 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