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县委副书记、县长侯新宏主持召开滦南县人民政府第十七届第二十六次常务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董焕德,副县长杨琦,副县长贾秀梅,副县长、公安局长高磊,副县长张广平,副县长李进育,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张爱纯出席会议。县人大党组成员、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洪光,政协党组成员、政协副主席钱丽琴,县法院院长李柳青,县检察院检察长何玉龙,开发区副书记、常务副主任张树振列席会议。 一、会议研究审议了《滦南县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会议认为,人才是发展的第一动力,高校毕业生作为创新创业的有生力量,必须高度重视、全力支持。 会议要求,各单位要按照《措施》要求,用足用活用好政策,及时兑现资金,支持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要深入细致做好服务,完善就业创业服务,创新供需对接平台,探索引才留才模式,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营造良好环境。 会议原则同意《措施》,县人社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议审议。 二、会议听取了原县检察院大楼资产处置事宜 会议认为,依法收回法院、检察院办公楼等政府投资的资产,有利于强化政府资产管理,减少国有资产流失,十分必要。 会议议定,法院、检察院负责梳理原办公楼等国有资产情况;授权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作为法院、检察院原资产监管部门,记入本单位固定资产账;财政局负责指导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会议原则同意财政局关于法院、检察院有关资产处置情况的汇报,各相关单位根据会议要求,按规定程序推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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