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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乡村兽医备案注销公告

nyncj  2025-03-10 09:02:0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注销    滦南县张*红    乡村兽医备案。
 
现予公告如下 :
序号 乡村兽医备案编号 姓名 从业地点 备案时间 备注
1 1302240065 张*红 滦南县司各庄镇石庄村滦南县丽明牧业有限公司 2024.4.22 申请注销备案
 
 

滦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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