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唐山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政务服务领域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5年2月版)>和<唐山市政务服务领域技术性服务事项清单(2025年2月版)>的通知》(唐职能转变小组办〔2025〕1号)要求,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编制了《滦南县政务服务领域技术性服务事项清单(2025年2月版)》和《滦南县政务服务领域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5年2月版)》(以下简称两个清单),现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