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提名,决定: 侯维峰同志兼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 赵绍炫同志任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副主任兼人防办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宝强同志县供销合作社主任职务; 张宝刚同志牵头负责县供销合作社全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