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住建局 公告(刘国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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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j 2024-02-19 17:1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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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滦南县安平小区311-1-401的房产,产权人陈建芝、刘国平,刘国平于2018年11月3日死亡,其法定继承人有妻子陈建芝、女儿刘丽杨。刘国平生前无遗嘱,经全体继承人协商一致,由妻子陈建芝继承上述遗产。特此公告,公告期:6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者请于自本声明发布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滦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服务中心提交异议材料,逾期按规定办理。
滦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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