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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县住建局 公告(杜润国)

zjj  2024-07-19 16:27:48

公 告

  滦南县中大街80号5栋10号的房产,产权人杜润国、杜杏林,杜润国于2023年6月12日死亡,其法定继承人有妻子杜杏林、长子杜向军、次子杜向民。杜润国生前无遗嘱,经全体继承人协商一致,由妻子杜杏林继承上述遗产。特此公告,公告期:6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者请于自本声明发布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滦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服务中心提交异议材料,逾期按规定办理。

  滦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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