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住建局 公告(姚国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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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j 2024-03-05 14:5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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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滦南县安平小区423-3号的房产,产权人姚国全、刘凤珍,姚国全于2016年5月31日死亡,其法定继承人有妻子刘凤珍、长女姚雅辉、次女姚雅静。姚国全生前无遗嘱,经全体继承人协商一致,由妻子刘凤珍继承上述部分遗产。特此公告,公告期:6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者请于自本声明发布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滦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服务中心提交异议材料,逾期按规定办理。
滦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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