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滦南县中大街南侧祥和路西侧鼎盛花园103-4-302的房产,产权人贾丙礼、赵桂玲,贾丙礼于2024年8月29日死亡,其法定继承人有妻子赵桂玲、长女贾凤艳、次女贾会娟、长子贾立友。贾丙礼生前无遗嘱,经全体继承人协商一致,由长女贾凤艳继承上述部分遗产。特此公告,公告期:6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者请于自本声明发布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滦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服务中心提交异议材料,逾期按规定办理。
滦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