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住建局 公告(张跃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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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j 2024-11-14 10:54: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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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滦南县安平小区228栋1号的房产,产权人王素贤、张跃林,张跃林于2021年12月25日死亡,其法定继承人有妻子王素贤、儿子张萌、女儿张广兰。张跃林生前无遗嘱,经全体继承人协商一致,由妻子王素贤继承上述部分遗产。特此公告,公告期:6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者请于自本声明发布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滦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服务中心提交异议材料,逾期按规定办理。
滦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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