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有关单位: 为优化我县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工作,促进生猪等畜禽养殖业发展,按照农业农村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部令2022年第8号)及《河北省动物防疫条件选址风险评估办法》(冀农规〔2024〕1号)文件要求,我局制定《关于组建动物防疫条件选址风险评估专家库(县级)的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