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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告
zrzyhghj 2025-03-06 17:03:38
继承公告
李清、薛翠花在滦南县锦绣路西侧 民主街北侧官寨新村504-1-101有一宗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为:冀(2024)滦南县不动产权第0031975号,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为19.08平方米,建筑面积86.41平方米。李清2023年11月17日去世,薛翠花于2025年3月4日去世,现其次子李卫民申请继承该不动产权,并提供李庆余死亡证明,所有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其长子李卫东、女儿李淑艳均自愿放弃继承。现公告申请继承,如有异议者请于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滦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异议材料,逾期按规定办理。
滦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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