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贾金生坐落于滦南县文化路西侧学苑街南侧翰林雅苑106-5-1402号房产一处,房产证号:滦南房权证倴私字第S20142258号,该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滦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