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进境物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办法》的公告 |
|
czj 2024-12-03 15:43:33 |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公布《进境物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办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第五条的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公布《进境物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办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进境物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办法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4年11月29日
|
|
/zhongdianlingyuxinxigongkai/yiqingfangkong/840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