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乡村振兴财政专项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确权工作,按照《河北省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字〔2021〕88号)、《唐山市乡村振兴局中共唐山市委农办唐山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唐办〔2021〕1号)和《滦南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细则》的文件要求,经过核实,项目情况属实。现将我县实施的项目资产确权情况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24日)如有异议请联系滦南县政府办公室。具体内容见附表(附带此前已确权公示的2013年-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确权公示表和2021年、2022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确权公示表) 政府办公室监督电话:4122006邮箱:lnfpbgs@163.com国家扶贫监督电话:1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