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做好小麦控旺镇压工作,减少粮食因灾损失,提高粮食生产防灾减灾能力,保障农业生产丰收,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十一批)的通知》(冀财农﹝2023﹞191号),《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十一批)使用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4﹞2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粮食安全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抗灾夺丰收思想,紧盯关键环节,加强协调配合,强化指导服务,形成工作合力。以促进农业稳产保供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充分发挥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使用效益,千方百计落实小麦田间管理措施,减轻灾害损失,为夏粮丰收奠定基础。
二、实施范围
重点在全县小麦产区各镇的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对全县8.7万亩旺长麦田进行控旺镇压,达到保墒保温、预防冻害、减少损失、提升单产的效果。
三、补助内容
(一)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为开展冬小麦“控旺镇压”的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确定补助对象
1、确定原则。一是有利于辐射、带动我县小麦冬季田间管理技术的推广开展,减少种子投入,降低病虫害防治成本;二是有利于提高我县种植主体物理镇压控旺作业能力和作业水平,减少化学防控。
2、确定方法。冬小麦种植面积成规模的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
(三)资金支持方向
本次中央下达 42万元农业防灾救灾资金,主要用于支持8.7万亩麦田控旺转壮,包括开展机械镇压所需的油电、农机作业服务等社会化服务费用。按照省农业农村厅资金使用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按照先实施后补助的原则,资金主要用于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开展冬小麦“控旺镇压”作业补助。
四、补助程序
(一)报名及审核
1.报名条件。由各镇组织本区域冬小麦种植面积规模以上的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报名。
2.报名提交材料。(1)营业执照;(2)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3)滦南县2023年冬小麦“控旺镇压”经营主体报名表;(4)土地承包合同(流转合同);(5)村委会证明。
3.报名时间。2024年1月31日-2024年2月7日。
4.报名审核。实施冬小麦控旺镇压经营主体填写报名表(附件2),由所在村负责审核并加盖村委会公章、村委会主任签字后报所在镇政府,经镇政府审核并加盖镇政府公章、主管副职签字后统一报送滦南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站,登记汇总后确定拟补贴面积。
(二)现场核查验收
滦南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各镇、村进行验收,按照报名登记,对种植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冬小麦种植主体的镇压情况进行实地查看验收,留存现场作业定位照片。
(三)县级验收
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业人员对镇压主体进行抽验,抽验面积不少于5%,至少抽查5个镇。
(四)公示
根据验收小组核查验收结果,列出拟补种植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名单、补助面积。并将拟补情况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登记填写《滦南县2023年冬小麦“控旺镇压”补助确认单》(附件4)。
(五)进行补助
县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对《滦南县2023年冬小麦“控旺镇压”补助确认单》审核签字后,兑付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经营主体资金补助。
五、组织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滦南县农业农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主管副职为副组长,财务科、技术站、项目办、植保站、农机站等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领导小组(附件1)。项目领导小组结合我县实际,研究论证制定救灾资金实施方案,加强督导和指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二)强化责任落实
农业农村局及各镇农办要加强灾情调度及时掌握本区域农业受灾情况,抓细抓实抓好冬小麦田间管理各项工作,全力保障夏粮丰产丰收。受灾镇根据本地实际落实救灾措施,抓好小麦镇压机具调剂调运,满足粮食生产需要确保组织指挥到位,物资调度到位,技术指导到位。
(三)加强资金管理
农业农村局与财政局沟通,抓紧下发救灾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的时效性。项目资金使用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3 号)和《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冀财规[2023] 11号)执行,严格资金使用范围和程序,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把钱花在刀刃上,确保资金管理规范、运行安全、使用高效。
联系人:滦南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站,李倩
电话:0315-2450436;邮箱:tslnjsz@126.com
附件 1.滦南县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十一批)项目领导小组
2.滦南县2023年冬小麦“控旺镇压”经营主体填写报名表
3.滦南县2023年冬小麦“控旺镇压”面积确认表
4.滦南县2023年冬小麦“控旺镇压”协议
附件1.
滦南县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十一批)项目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挖掘农业潜力,有效解决农业生产上存在的小麦缺乏冬季田间管理环节问题,提倡机械镇压,减少损失,提高夏粮产量,促进农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按照省市方案、资金文件要求,滦南县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十一批)项目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周志军 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杨庆昌 四级调研员
王明刚 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
成 员:郭益峰 财务科科长
刘晨芳 项目办主任
李 倩 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陈海员 农机技术推广站站长
韩丽敏 植保站副站长
附件2:
滦南县2023年冬小麦“控旺镇压”经营主体填写报名表
主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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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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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 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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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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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小麦镇压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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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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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内容 |
本人所提交的一切材料真实有效,保证严格按照滦南县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十一批)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小麦机械镇压作业,并接受镇、村及农业农村局的指导、检查、监督、验收,如有违反规定,将取消补助资格。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所在村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所在镇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县农业农村局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