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发展) 的公示公告 现将滦南县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发展)资金予以公告,公示期为10天(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31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滦南县财政局 滦南县中大街A8号 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 12317 0315-7133836 lnxczjnck@163.com 附件:滦南县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发展)公告公示 滦南县财政局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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