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公告现将滦南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告,公示期为10天(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26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滦南县财政局滦南县中大街A8号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 12317 0315-7133836 lnxczjnck@163.com附件:滦南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 滦南县财政局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