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冀财农发【2024】103号)要求,我县扶持设施生产能力提升的新型经营主体共13家,其中,合作社4家,家庭农场9家。农业农村局派选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各镇农办主任组成专家组,通过现场勘察及查阅资料,按照申报主体评选量化赋分的原则进行了实施主体遴选,拟确定2025年中央设施蔬菜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实施主体为:滦南县艳阳天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滦南县绿康蔬菜专业合作社、滦南县仲农蔬菜种植蔬菜专业合作社、滦南县晗硕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滦南县新觉家庭农场、滦南县会然家庭农场、滦南县晨诚家庭农场、滦南县缤纷家庭农场、滦南县文发家庭农场、滦南县滦河大堤家庭农场、滦南县春霞家庭农场、滦南县景赫家庭农场、滦南县博皓家庭农场。现将实施主体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11日至2025年2月1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农业农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地址:滦南县南大街8号 联系电话:0315-245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