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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 (防灾救灾第三批)实施方案

nyncj  2024-06-14 16:28:02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防灾救灾第三批)的通知》(冀农财发﹝2024﹞5号)文件要求,支持做好小麦、玉米、水稻、农区蝗虫等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等相关工作,为有效控制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危害,提高粮食生产防灾救灾能力,保障农业丰产丰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在全县实施2万亩夏玉米病虫害防控,开展玉米草地贪夜蛾、棉铃虫、玉米螟、黏虫、茎基腐病、南方锈病、褐斑病、叶斑病等重大病虫害防控,实现玉米增产提质“一喷多促”。
  二、实施内容
  (一)资金支持方向
  我县2024年上级下达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20万元,补助面积2万亩,在全县实施夏玉米病虫害防控,重点支持开展草地贪夜蛾、棉铃虫、玉米螟、黏虫、茎基腐病、南方锈病、褐斑病、叶斑病等重大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应急防控与绿色防控。按省农业农村厅使用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先防后补助的原则,由实施主体自行防治,县农业农村局进行作业补助,每亩补助资金不超10元。
  (二)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为开展夏玉米重大病虫害防控的专业化服务组织、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农业服务主体。
  (三)关键环节
  实施主体抓住夏播玉米病虫害防治关键窗口期,开展防治作业,确保不误农时,在开展防治作业时,要选择合规合法产品,严格按标签标注使用。

  三、补助程序
  
(一)报名条件
  由各镇组织本辖区内夏播玉米种植面积在20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要在审批部门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资格;从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的专业化服务组织和服务主体,要在审批部门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二)报名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土地流转合同(专业化服务组织和服务主体提供服务合同); 4.报名表(经镇村领导审核同意后加盖公章并由主管领导签字);5.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6. 村委会出具玉米种植面积证明。
  (三)检查验收
  项目实施过程中,由各镇农办负责技术指导并监督检查作业进展;项目所涉及的村委会负责对实施主体的作业面积进行核实确认。实施主体项目完成后,报镇级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镇级主管部门将项目档案及验收报告统一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镇级主管部门报送的项目档案及验收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视为审验合格。
  (四)兑付补助资金
  项目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农业农村部门向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补助资金,项目资金到位后农业农村部门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实施主体账户上。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县农业农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主管副职为副组长,植保站、财务科、项目办、技术站、种子站等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领导小组。项目领导小组结合我县实际,安排部署重大病虫害防控工作,研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督导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技术指导
  县农业农村局相关部门要积极提供病虫情报、植保无人机、农药农资信息,加强用药指导,推荐高效低毒低残留绿色防控药剂、科学用药、轮换用药及综合防控等技术指导,提高防治效果。
  (三)严格资金管理
  项目完成后,及时兑付补助资金,资金支付完成后,要及时填报农业农村部农业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加强资金监管,做到专款专用,防止挤占、挪用。
  (四)强化督导检查
  在项目实施关键环节,项目领导小组积极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难题,确保项目实施顺利进行。
 
  附:滦南县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补助面积分配表
 
 
 
 
 
 
 
 
 
 
 

滦南县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补助面积分配表
序号 单  位 拟补助面积(亩)
1 柏各庄镇 1000
2 程庄镇 1600
3 胡各庄镇 1300
4 宋道口镇 2600
5 方各庄镇 600
6 安各庄镇 1200
7 司各庄镇 2600
8 扒齿港镇 2100
9 长凝镇 2000
10 倴城镇 1200
11 青坨营镇 1700
12 坨里镇 600
13 东黄坨镇 800
14 姚王庄镇 100
15 马城镇 600
合计     2000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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