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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5年产业帮扶资金使用计划的公示
nyncj 2025-03-28 10:27:12
滦南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5年产业帮扶资金使用计划的公示
各镇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全县已脱贫建档立卡人员共1016人。2025年各级财政投入产业帮扶资金1581.264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85万元,市级资金277.875万元,县级资金1118.389万元。
(一)资金分配。根据中共唐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5 年产业帮扶项目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通过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产业帮扶项目承接企业,对申报的承接企业录入项目库,并对选定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经滦南县产业帮扶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将2025年产业帮扶资金1581.264万元(其中无劳动能力430人、758.52万元,有劳动能力586人、822.744万元)委托给唐山市林翔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经营、管理、核算。(二)资金安排和收益调整。为保持脱贫人口产业帮扶收入稳定,收益分配采取按人分配的方式,以人为单位分配收益,以有、无劳动能力体现差异化分配,以无劳动能力人口为基准,每人分配产业帮扶资金1.764万元,有劳动能力人口分配资金数约为无劳动能力人口的80%即1.404万元。将新实施的2025年度产业帮扶项目年收益率确定为产业帮扶资金的5%。经测算,无劳动能力脱贫人口每人每月增加收入73.5元,有劳动能力每人每月增加收入58.5元,符合收入稳定增长要求,有劳动能力人员根据公益性岗位和灵活就业情况发放产业收益。《滦南县2025年度产业帮扶资金使用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县产业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且报滦南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为全县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实施产业帮扶项目。2024年3月开始执行。现向全县广大群众进行公示。
1.公示日期:2025年3月28日至4月6日,公示期10天。
2.公示地点:滦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已脱贫建档立卡户所在地镇、村政务公开栏内。
3.公示期间,敬请广大人民群众依照有关文件规定认真查看,如有异议可直接向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举报和国家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
4.公示期结束前,各单位如有异议,提交书面汇报,经单位一把手签字并加盖公章,统一上报到县农业农村局。
5.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实施。
滦南县农业农村局产业化办公室地点:滦南县南大街8号
咨询举报电话:4122289 12317
滦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28日
(红头实施方案)滦南县产业帮扶项目实施方案.docx
6222a1aba2a86c485051300cc4860fc5.docx
(25.99 KB)
/zhongdianlingyuxinxigongkai/shenongbutie/89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