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行政审批局机构信息
一、单位地址
唐山市滦南县崇法大街6号
二、办公时间
8:30-11:30;13:30-17:30(夏季6月-8月:8:30-11:30;14:30-17:30)
三、联系方式
0315-4125333
四、负责人姓名
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玉宝
五、机构职能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协调全县“放管服”改革工作。指导、督促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重大政策措施。
(三)指导协调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健全全县行政审批管理体系;推进简政放权,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事项;协调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
(四)负责县政务服务管理工作。推动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实现审批服务便民化。落实政务服务、行政审批服务的考核评价制度,对具有政务服务职能的部门进行综合考核。
(五)负责协调和管理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集中统一办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审批服务事项的联合办理和联审会办;推进并联审批服务工作。
(六)负责贯彻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组织拟订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和规则;负责推进本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项目的进场交易;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监督工作,将违法违规问题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七)负责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形成管理机构、实体大厅、网上平台“三位一体”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和互联互通、数据共享。
(八)引导和推动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信用信息数据库、共享平台和网站维护管理,推动信用信息的汇聚、交换、共享和应用,负责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建设和工作实施,建立诚信综合监督体系。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县本级行政许可事项和相关行政服务事项的办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现场勘查、专家评审、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负责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内设机构
1、办公室;2、政策法规科;3、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4、政务数据科;5、投资项目科;6、企业设立科;7、安监城交科;8、涉农事务科;9、社会事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