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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县住建局 遗失公声明(王有盛)

发布时间:2024-05-17    来源: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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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失声明

  王有盛坐落于滦南县安平小区130栋7号住宅一处,房产证号:滦南房权证倴私字第S 20141883号,该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作废。如有异议者请于本声明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滦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异议材料,逾期按规定办理。

  滦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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