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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县住建局 公告(李学勇)

发布时间:2024-07-19    来源: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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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滦南县安平小区325栋2号的房产,产权人李学勇、李亚婧,李学勇于2023年12月14日死亡,其法定继承人有妻子李亚婧、儿子李彤宇、母亲刘秀珍。李学勇生前无遗嘱,经全体继承人协商一致,由妻子李亚婧继承上述遗产。特此公告,公告期:6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者请于自本声明发布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滦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服务中心提交异议材料,逾期按规定办理。

  滦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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