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告
贾丙礼生前拥有房产一处坐落于滦南县中大街南侧祥和路西侧鼎盛花园103-4-302,房屋建筑面积94.58平方米,【房产证号:滦南房权证字第016168号】,分摊面积12.30平方米,【土地证号:冀倴国用(2011)第112882号】。现贾丙礼已去世,其父母均先于其死亡,现所有继承人妻子赵桂玲、其子贾立友、长女贾凤艳次女贾会娟对此房产继承一事进行协商,一致同意由贾凤艳继承,其余继承人自愿放弃上述遗产。现公告申请继承,如有异议者请于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滦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异议材料,逾期按规定办理。
滦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