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人民政府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通知公告

继承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10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分享至:
继承公告
 
        孟庆璐、李丽生前拥有房产一处,坐落于滦南县南大街北侧居安路东侧鼎盛花园112-1-701号,房屋建筑面积116.56平方米,储藏室号112-7,所在层-1层,产权面积9.01平方米,112-8,所在层-1层,产权面积9.01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冀(2021)滦南县不动产权第0003003号。现孟庆璐已去世,其父亲孟宪财、母亲李艳玲健在,现所有继承人李丽、儿子孟繁朔对此房产继承一事进行协商,一致同意由李丽、孟繁朔继承,其余继承人自愿放弃上述遗产。
        现公告申请继承,如有异议者请于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滦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异议材料,逾期按规定办理。
 
 
 
 
滦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2月10日
【关闭窗口】 【打印预览】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