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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10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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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告
   
        周丙玺,邸金萍前拥有房产一处坐落于滦南县仁和小区102-3-201,房屋建筑面积130.12平方米,土地使用证号:冀奔国用(2005)第4369号,房屋所有权证号:滦南房权证倴私字第08714号,现周丙玺已去世,原配夫妻邸金萍健在,育有长子周增宏、次子周增雷。其父周树华于2024年3月21日去世,其母顾如英于2021年3月5日去世。育有次子周炳川、三子周炳远、四子周炳江、长女周秀英、次女周秀苓对此房产继承一事进行协商,一致同意由邸金萍继承,其余继承人自愿放弃上述遗产。
        现公告申请继承,如有异议者请于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滦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异议材料,逾期按规定办理。
 
 
 
滦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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