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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4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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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1 冀(2020)滦南县不动产权第0001007号 张丽华
王振海
土地房屋
 
  滦南县天承锦绣小区311-1-2308
2          
3          
 
 
滦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 4 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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