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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08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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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告
  
        毕振近生前拥有房产一处坐落于滦南县建设路西侧学苑街北侧学府东苑105-1-1501,【不动产权证号:冀2019滦南县不动产权第0000539号】分摊土地面积16.11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27.87平方米。现毕振近已去世,其父母均先于其死亡,现所有继承人妻子陈金艳、长子毕大军、长女毕花丽、次女毕小伟对此房产继承一事进行协商,一致同意由毕大军继承,其余继承人自愿放弃上述遗产。
        现公告申请继承,如有异议者请于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滦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异议材料,逾期按规定办理。
 
 
 
滦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5月0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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