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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滦南县星发食品站原址扩建升级改造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3    来源: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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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已经对以下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电话:4297796
通讯地址:滦南县倴城镇崇法大街6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文件名称 批复日期 文件全文 公告日期
滦南县星发食品站原址扩建升级改造项目 2024.09.23 滦南县星发食品站原址扩建升级改造项目环评批复 2024.09.23-2024.10.08
批复.pdf
32275b2d79e59c0a97b1eb13a3e51dce.pdf (1.38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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