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务信息公开服务,城管局编制了《滦南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县城管局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县城管局政务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滦南县城管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滦南县城管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县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uannan.gov.cn/)上查阅《目录》,也可到县城管局办公室查阅(办公地址:滦南县和平路南段)。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县城管局及各科室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网址:http://www.luannan.gov.cn/)和在受理科室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信息产生后,局办公室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向该信息制作科室申请获取。被申请科室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得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政务信息公开,首先明确信息制作科室,并填写《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信息制作科室提出申请。《申请表》可以在受理科室领取,也可以在县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uannan.gov.cn/)上下载。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注:依申请公开遵循“一事一申请”原则,一份《申请表》对应一条需公开的信息。申请人填写《申请表》,一份表格只能填写一项所申请公开的信息。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信息制作科室申请获取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被申请科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被申请科室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被申请科室掌握的信息,信息制作科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被申请科室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被申请科室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4)属于不予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被申请科室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监督电话:0315-4129828)。也可以向政府监察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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