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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3-27    来源: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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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政策解读

 
《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以下简称《具体措施》)于2024年3月20日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现就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 《具体措施》出台背景是什么?
健全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是筑牢亿万农民群众健康的“第一道防线”,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应有之义,更是实现2035年健康中国远景目标重要一环。2023年2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开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结合实际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2023年9月8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公开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要求“各地要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严格按照市领导批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基层卫生健康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确保政策落实落地,我市结合市情制定了《具体措施》,聚焦“县强、乡活、村稳、上下联、信息通”的工作主线,明确提出力争到2025年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初步形成。
  • 《具体措施》是如何制定出台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市卫生健康委成立工作专班,重点突出《意见》《若干措施》文件精神领会,深入调研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市情市况,筛选借鉴先进地区典型经验,组织起草了《具体措施(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了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等10个部门意见建议,经多次座谈、修改完善,形成了《具体措施》。在起草过程中严格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统筹谋划。尊重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发展规律,顺应分级诊疗趋势,明确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优化医疗资源布局,着力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便捷卫生健康服务。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基层医疗基础薄弱、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加大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力度,强化财政投入、队伍建设、人事薪酬、待遇保障等支撑措施,着力健全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推进机制。
三是坚持既有经验。认真总结防疫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固化为机制加以推广;借鉴兄弟地市做法,因地制宜制定符合唐山实际的具体措施。
  • 《具体措施》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一是全面优化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布局。按照“宜乡则乡、宜村则村”的原则,推动注重机构全覆盖向服务全覆盖的质变,构建县级医院为县域医疗救治龙头、乡镇卫生院为转诊枢纽、村卫生室为救治基础的总体架构。
二是系统加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体系建设。持续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质量核查,推广支付方式改革,提高重点人群服务质量;到2025年,特色专科卫生院覆盖率达到5%以上,全市名医基层工作室覆盖率达20%以上;全人群和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每年提升1-3个百分点;打好乡村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组合拳”。到2025年统筹建成县域卫生健康综合信息平台,突出强化信息化建设。
三是加快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探索医共体的形式和模式,推动医共体内部人财物同质化管理,落实医保资金打包支付,健全城市三级医院包县、二级医院包乡、乡镇卫生院包村工作机制,持续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逐步实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率由低向高的转变。
四是整体提升乡村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健全乡村公共卫生体系,加强县域传染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到2025年全市至少建成2-3个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防融合示范区。将符合条件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慢病服务的乡镇卫生院(含一体化村卫生室)纳入医保门诊定点范围逐步实现由疾病管理向健康管理的转变。
五是发展壮大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重点从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激励、保障等方面提出一系列可操作性、能落地的政策,推动卫生人才扎根基层、服务基层。
六是规范健全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地方投入机制。落实市县级政府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主体责任,确保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均衡健康发展。。
七是改善提高农村地区医疗保障水平。健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机制;加大医保基金支持力度,推动医保资金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合理提高医保基金对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总额控制指标,年度新增医保基金重点向乡村两级倾斜。
八是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市、县政府乡村医疗卫生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市县两级建立卫生健康、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牵头,机构编制、发展改革、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医保、疾控、中医药管理等部门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建立督导评估机制,推动措施有效、有力落实。
  • 在加强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有哪些具体举措?
一是精准化培育人才。扩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规模,可根据实际需求规范培养拟从事全科医疗的高等职业教育层次医学生。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培养、培训制度,并根据实际向全科、儿科、儿童保健科、口腔科以及中医、护理、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心理健康、精神卫生、康复、职业健康等紧缺专业倾斜。到2025年,各地乡村医生中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比例提高到45%以上,逐步形成以执业(助理)医师为主体、全科专业为特色的乡村医疗卫生服务队伍。
二是多元化引进人才。落实《唐山市基层医疗机构人才“县管乡用”、“乡聘村用”工作方案》要求,扩展基层人才引进渠道。落实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免试注册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限期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支持确有专长医师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中医药服务。
三是科学化使用人才。以县为单位每5年动态调整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总量,盘活用好存量编制。乡镇卫生院用于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编制不得低于编制总额的90%。市县进行乡镇卫生院人员招聘时,新聘入编人数的30%以上专项用于乡村医生岗位。
四是制度化提升人才。适当提高乡镇卫生院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对在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满15年或累计工作满25年且仍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满足聘用条件下,可通过“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聘用至相应岗位,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逐步将纳入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纳入乡镇卫生院职称评聘。拓宽乡村医生发展空间,同等条件下乡镇卫生院优先聘用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
五是创新化留住人才。落实“两个允许”,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提升乡村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工资水平。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使其与当地县级公立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各类人才项目、荣誉表彰、评奖评优向乡村医疗卫生人员倾斜。建立基层优秀机构和人才选拔管理制度,到2025年,全市遴选100名“燕赵基层名医”,打造10个“示范基层机构”。
六是常态化保障人才。落实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一般诊疗费政策,动态调整补助标准,逐步提高乡村医生收入。对纳入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有条件的地方可结合实际适当予以补助。对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结合实际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其养老待遇。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唐山市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 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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