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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商务局关于征集2024河北省家电家装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承办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6    来源: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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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商务部门,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要求及省商务厅工作安排,市商务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家电家装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现面向全市遴选一批家电、家装及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承办企业(前期申报河北省“家电家具以旧换新‘焕新潮’活动”的企业需按照此次条件重新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6日—9月9日17:30。

二、申报条件

(一)承办企业需具备的共性条件:

1.依法注册、纳税,统一收银,规模较大,守法经营、诚信经商、经营品类齐全、成长性较强的家电、家装、电动自行车经销企业。

2.与河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平台(银联—河北省家电以旧换新信息化平台;农行—河北省家装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信息化平台)签订合作协议,同意开立对公账户、补贴商品信息上传、交易收单和支付准备等工作。

3.具备补贴垫资能力和及时退回补贴资金能力。

4.具备规范的销售、配送信息系统,有完善的进销存管理机制,能提供活动相关、可溯、不可更改的台账资料。

5.严格执行国家税收管理有关规定,承诺对消费者个人开具发票,发票价格合计金额为产品的成交价,即“消费者个人支付金额+补贴金额”。

6.具备系统化防范骗补、套补等风险防范制度和措施。

7.具备退货退款与支付只能在同一渠道完成的系统,具备以旧换新监测统计的相关系统或手段,具备完善的消费支付、数据监测、退货退款的运营环境或系统,便于后台监测及销售情况跟踪统计。

8.具备在政府补贴的基础上叠加企业让利优惠活动能力的优先。

9.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入驻幸福唐山志愿服务积分奖励回馈新平台成为爱心商家的优先。

10.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二)家电以旧换新承办企业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经营的家电品类符合河北省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品类要求(手机、平板、智能穿戴设备不参加此次活动)。

2.优先选择有家电上门回收、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的承办主体。

(三)家装以旧换新承办企业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经营的装修产品和材料品类符合河北省家装以旧换新活动品类要求:成品家具、定制化家具、卫浴洁具、门窗、智能锁、适老化(无障碍)环境改善产品(电器产品按照家电补贴标准执行,申报家电以旧换新承办企业)、热交换产品(电器产品按照家电补贴标准执行,申报家电以旧换新承办企业)。

2.具有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

(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承办企业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以旧换新、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

2.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承诺函或加盟合同。

3.具备公安部门授权的开展登记备案、上牌等资格。

4.需在卖场区域安装摄像头,增设电子秤及符合防火、防爆等安全生产要求的锂电子蓄电池、铅酸蓄电池临时存放点,配备消防器材,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锂电池稳妥存放到防爆箱里。与具备电池等危废物回收资质企业签订回收协议。与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备案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签订回收协议。

三、工作任务

(一)做好参加活动商品报备。承办企业将参与补贴活动的商品品类及价格等信息在商务部门完成备案,录入河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平台。参考价格以当前消费者普遍实付价格为准。参加活动商品在卖场展示时,明确标注“河北省以旧换新补贴商品”、“享受政府补贴”等相关含义的字样。

(二)按照河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平台要求,布设或升级改造收单机具。按照包含政府补贴在内的实际销售价格开具全额电子发票。规范开具发票,包括并不限于商品名称、品牌、品类、规格型号、能效等级、政府补贴金额等内容。

(三)建立完整清晰的活动台账,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计,并同意以审计结果作为补贴申请的最终依据。台账要详细记录活动中消费者信息、商品品类、品牌、规格型号、能效(水效)等级、销售价格、支付路径、支付金额、补贴金额等情况信息。活动中所有销售的商品要留存电子发票备查。

(四)为消费者提供回收服务,按照市场价回收旧电器、旧电动自行车。建立收旧台账,回收的旧电器、旧电动自行车交由有资质的回收拆解企业处置。

(五)承办企业要指定专人或组建专业团队负责以旧换新工作,做好补贴活动政策宣传,组织参与以旧换新进社区宣传活动;公开咨询投诉处理电话,及时妥善处理好消费者咨询和投诉。

四、工作要求

(一)承办企业对在活动参与过程中获取的政府相关信息、消费者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二)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主动纳入批发零售业统计。

(三)主动识别和防范骗补、套补等风险隐患和行为。

(四)消费者在消费后退货的,承办企业应按照消费者立减后实付金额以原路返回方式进行退款,并向全省平台申请并取得同意。严禁通过其他方式进行退款。如补贴资金已拨付,承办企业须在消费者退货后3个工作日内将所退商品的补贴款退回补贴活动平台资金账户。

(五)承办企业严格规范经营,严禁出现软件代领、内部作弊、内外勾结、刷单套现、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行为,或者发生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标价格等违规经营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参与资格,追回其所获取的财政补贴资金,并向全社会公告;情节严重的移交市场监管和公安等部门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五、申报材料

(一)2024河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承办企业申请表(附件2);

(二)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和对公账户信息;

(三)营业场所彩色照片2张(内部、外部各1张);电动自行车卖场电子秤及锂电子蓄电池、铅酸蓄电池临时存放点区域彩色照片;

(四)企业简介及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业务、能力、经验的介绍和证明材料。

(五)电动自行车品牌企业授权函或代理协议或加盟合同),电动自行车回收企业合作协议等;

(六)企业参与活动及风险管控工作方案,包括自身促销举措、以旧换新措施,对骗补、套补等行为管控措施等;

(七)企业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2023年度完税证明或2024年完税证明或控股公司完税证明;

(八)下载“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报告;

(九)2024河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承办企业承诺书(附件3)。

上述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前面附封面和目录,按顺序胶装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材料整体盖骑缝章)。全套盖章纸质申报材料须扫描PDF版一并提交。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六、申报流程

(一)企业自愿申报。申报企业应于2024年9月9日17:30前按要求向注册地县(市)区商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1)提交申报材料。逾期送达不予受理,视为放弃征集资格。

(二)县区审核确定。县(市)区商务部门对申报企业资料进行审核,实地核查企业的各类硬件软件服务条件,研究确定本县(市)区参加活动的承办企业。对符合条件的承办企业出具推荐函,填写《2024河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承办企业名录》(附件4)。9月10日12:00前将推荐函、承办企业名录(盖章)、承办企业申报资料纸质版两份报送至市商务局(同时PDF版发2813554@163.com)。

(三)市局公示确认。市商务局汇总确认承办企业名单,向社会公示。承办企业资格有效期与活动政策实施期一致。

(四)实施动态管理。市商务局对承办企业和参加活动商品实施动态管理。在此次征集工作的基础上,市商务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承办企业和参加活动商品的调整和补录工作。活动实行资金总量控制,资金使用完毕即止,最晚今年12月底前结束。

市商务局联系电话:0315-2825185

 

唐山市商务局     
2024年9月6日    
附件1
 
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联系电话
序号 县  区 联系电话
1 路北区商促局 0315-3724754
2 路南区服务业发展局 0315-2205130
3 高新区商务局 0315-5776077
4 开平区商促局 0315-3387708
5 丰南区商促局 0315-8128827
6 丰润区商促局 0315-5183229
7 古冶区商促局 0315-3253652
8 曹妃甸区商务局 0315-8820681
9 迁安市商促局 0315-7639172
10 滦州市商促局 0315-7160712
11 遵化市商促局 0315-6619625
12 乐亭县商促局 0315-4621512
13 滦南县商促局 0315-4123021
14 迁西县商促局 0315-5613565
15 玉田县商促局 0315-6106100
16 海港商促局 0315-2917059
17 汉沽商促局 022-69213794
18 芦台商促局 022-69392001
 
 
 
附件2
 
2024河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承办企业申请表
填报日期:2024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企业经营地址  
注册地址  
企业经营范围  
申请参加活动 (家电以旧换新、家装以旧换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企业根据经营范围自选,企业申请多类别需分别申请)
2023年
企业销售额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企业结算
账户账号
 
县区审核意见  
 
 
签字:            
             (公章)                   
2024年  月  日      
附件3
 
2024河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承办企业承诺书
 
本企业   (请填写企业名称)  申请参加2024年河北省请填写家电、家装或者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并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活动各项要求,积极组织本企业门店参与,如实开展政策宣传,不擅自增设消费者参与活动的附加、限制条件,并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咨询投诉电话,认真处理消费者相关咨询、投诉。
二、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并如实提供参与门店、商品、销售以及消费信息,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计,并同意以审计结果作为补贴申请的最终依据。如发现我方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按照有关政策要求接受处罚。
三、全力配合政策实施部门及服务机构实施相关套利防控措施,严格审核消费者的参与资格,采取积极举措预防并制止“黄牛”等恶意套利行为。
四、不以“已参与以旧换新”为由拒绝“七天无理由退货”等消费者合法诉求。若消费者确需进行退货,能够配合政策实施部门及服务机构做好已享受补贴的清算工作。
五、指定专人负责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日常沟通、宣传推广、客户投诉等补贴政策中涉及的各项事宜。
以上承诺,若有违反,政策实施部门和服务机构有权随时取消本企业参与政策的资格,并丧失后续参与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资格,接受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特此承诺。
 
企业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2024河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承办企业名录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属县区 经营地址 经营范围 申请参加活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doc
485ddd9dbea358c488ca5456d5e921e3.doc (61.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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