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要求,现公布滦南县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涵盖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方面,起止时间是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及上级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围绕中心,主动作为,聚焦社会公众关切,强化信息发布,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形成了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的工作局面。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我局紧紧围绕民政工作,突出政务公开重点。在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活动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涉及民生等工作重点,及时将落实措施和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开,2024年我局在政务公开网站上共公开信息45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不断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性,畅通依法申请公开渠道,群众可通过网络、邮寄、当面提交等途径申请信息公开,我局严格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的通知》要求办理群众申请,确保依法规范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定期公开、依法公开”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明确本单位政府信息工作职能,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坚决杜绝信息发布随意性,使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充分用好滦南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务公开主阵地,及时发布更新政务信息。严格政务新媒体管理,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对内容更新、表述错误、安全泄密等方面进行检查,全年未发生安全泄密事故,未发生泄露国家秘密及发布反动、暴力色情内容,未发生因发布内容不当引发严重负面舆情和购买“粉丝”、强制要求群众点赞等弄虚作假行为,不存在僵尸账号。
(五)监督保障方面。通过推行政务公开,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促进廉政勤政建设,并且在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和做法的同时,促进政务公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
|
|
|
|
|
|
|
|
|
|
|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数据发布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明确责任,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度,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观念,把《条例》要求融入到日常工作业务中,使全体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同时,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024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