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省级农业应急救灾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现将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省级农业应急救灾项目的通知》予以发布。请符合各项目申报条件及有意愿申报的单位,按照项目申报要求,准备项目申报材料。于2024年11月27日前报送至畜牧科,联系电话:0315-7139310。
一、申报黄贮制作补贴项目提供材料(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县内制作黄贮饲料的奶(肉)牛养殖场(户),具有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对公账户并建立完善的养殖档案;黄贮饲料制作时间为2024年。
(二)申报项目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
3、对公账户复印件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奶牛养殖场、肉牛养殖场(户)黄贮制作补贴资金申请表》
6、收贮协议和记录
二、申报河北省奶牛场委托加工补贴项目(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1、申报对象。县内委托乳制品加工企业加工乳制品的奶牛养殖场。
2、申报条件。
(1)奶牛养殖场必须有注册品牌或者贴牌的产品、注册自有销售公司;
(2)委托加工账目齐全,能证明消化生鲜乳数量;
(3)委托加工行为发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
(二)申报项目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
3、对公账户复印件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填写《奶牛养殖场委托加工补贴申请表》,包括代加工厂名称、产品品牌、产品类别、消化生鲜乳数量、补贴金额等信息,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省级农业应急救灾项目的通知》2、河北省奶牛、肉牛养殖场户黄贮制作补贴申报方案
3、河北省奶牛场委托加工补贴申报方案
4、《奶牛养殖场、肉牛养殖场(户)黄贮制作补贴资金申请表》
5、《奶牛养殖场委托加工补贴申请表》
滦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