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人民政府

“春节”期间餐饮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4-01-12    来源:滦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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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春节即将来临,为营造安全放心的节日消费环境,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节日期间的饮食安全,滦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就餐饮食品安全对广大消费者提示如下:

一、餐饮消费需谨慎。选择证照齐全的餐馆、商超、农(集)贸市场就餐和采购。慎重食用生食海产品、卤菜凉拼、凉菜等高风险食品。采购食品应选取感官正常的新鲜食材。购买预包装食品时,要查看外包装上的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号等标识是否清楚、齐全,是否存在包装不完整、胀袋等感官异常情况,是否在保质期内。

二、网络订餐莫大意。网络订餐时尽量选取近距离的餐馆,查看商家证照信息、菜品原材料、店铺评价,谨慎下单。收取外卖时要及时检查有无食品安全封签、外卖包装是否完整、是否被污染等问题,并及时加工或食用,勿长时间存放。

三、农村聚餐重安全。农村(社区)集体聚餐的举办者和承办者对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负主体责任。农村(社区)居民在非经营性场所举办50人以上宴席,应主动向村(社区)申报备案。承办者和举办者要积极配合食品安全监督指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集体聚餐食品安全。

四、节约环保讲美德。外出就餐时按需合理点餐,杜绝餐饮浪费,鼓励剩菜打包,践行“光盘行动”。提倡合理膳食,切忌暴饮暴食、过量饮酒。多人共同就餐使用“公勺公筷”,拒绝传染,呵护身体健康。不猎奇、不采摘、不购买、不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或来历不明的食物(如各种标称“野味”的食品、野生蘑菇、长江鱼、清江鱼、野生鱼及渔获等),以防发生食物中毒。减少使用一次性餐具,践行环保、文明餐桌好风尚。

五、消费纠纷依法诉。不论是线上线下餐饮消费,都要注意索取并保留消费凭证。一旦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不适反应时,应立即停止食用、妥善留存可疑食品,并尽快就近就医检查治疗。如果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拨打12315热线,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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