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人民政府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稳岗就业

关于核发2024年(第十三批)就业补助资金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27    来源:人社局
【字体: 】  
分享至:
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核发2024年(第十三批)就业补助资金的公示
  按照唐山市财政局、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唐山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唐财规【2019】1号)文件精神,现将经滦南县就业服务中心初审认定符合申领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10月12-16日),公示期内接受群众监督。对与事实不符情况,知情人可向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4297059 4297009)
申请补贴人数116人
申请单位数1家
社保补贴金额835.196千元
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享受社保补贴条件: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费给与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承担部分,以及企业(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附:《申领 公示表》
 
公示表(十三批)2024.12.27.xls
f7d820df8233c982a0456bcbd4ce3922.xls (49.00 KB)
【关闭窗口】 【打印预览】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