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核发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公示
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技能人才评价职业分类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291号)文件精神、《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收费标准等事项的通知》(冀价行费【2018】86号)文件精神,现将经滦南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初审,初步认定符合申领鉴定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内接受群众监督。对与事实不符情况,知情人可向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4297059 4297009)
申报单位:河北新时代技工学校
鉴定工种:机修钳工(10期、22期)、网络营销师
鉴定时间:2024年11月
鉴定期次:25
补贴标准:300元/人、190元/人
鉴定人数:17、20、8、21、27、23 、28、20、25、19、26、19、12 、26、12、22、19、18、23、19、11、23、26、13、15人
鉴定补贴金额:3230、3800、1520、3990、5130 、4370、5320、3800、4750、5700、4940、3610 、2280、4940、2280、4180 、3610、3420、4370、3610、3300、4370、4940、2470、2850元
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三日
附:《申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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