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拨付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公示公告2
现将滦南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拨付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予以公告,公示期为10天(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21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滦南县财政局
滦南县中大街A8号
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 12317 0315-7133836
lnxczjnck@163.com
附件:滦南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拨付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公告公示
滦南县财政局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