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省、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分配结果公告
现将滦南县2024年省、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告,公示期为10天(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5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滦南县财政局
滦南县中大街A8号
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 12317 0315-7133836
lnxczjnck@163.com
附件:滦南县2024年省、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
滦南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