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人民政府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乡村振兴

滦南县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示范区建设粪肥还田验收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5-01-09    来源:农业农村局
【字体: 】  
分享至:
按照《滦南县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滦南县农业农村局邀请五名相关专家组成项目验收小组,并邀项目实施主体及第三方验收机构参加,对我县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中示范区建设粪肥还田部分进行了验收。
  验收小组听取了项目实施主体(唐山聚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关于项目实施情况的汇报及第三方验收机构(唐山格洛瑞农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关于项目验收情况的汇报,现场查看了项目档案资料,审阅了第三方验收机构的验收报告,经过质疑答辩,形成验收报告如下:
  1、依据唐山格洛瑞农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出具的验收报告,唐山聚良生物有限公司共服务农户和经营主体10个;粪肥还田总面积10202.52亩;粪肥还田亩均1020公斤,符合《滦南县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和服务协议粪肥还田1万亩,亩施肥量不低于1000公斤的要求。
  2、依据石家庄世仁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提供的专项审计报告,唐山聚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7月—2023年6月期间,发生与“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粪肥还田”相关的成本合计339.28256万元。按照粪肥还田补贴1万亩,每亩补贴94元计算,共计补贴唐山聚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资金94万元,不超过粪肥还田成本的30%,符合《滦南县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
  3、粪肥还田实施过程中畜禽粪污收集、集中处理、发酵腐熟、配送运输和施用到田等环节符合相关行业规程。做到了畜禽粪污资源本县消纳。
  4、项目实施过程中,主体遴选、宣传培训到组织落实,都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无虚报、瞒报及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现象。
  与会专家认为,滦南县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示范区建设中粪肥还田工作在实施过程中操作规范、资金支出清楚合理、档案材料齐全、详实可靠;粪肥还田完成情况符合《滦南县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达到了项目建设的预期目标,专家一致同意通过县级验收。
 
 
                                   滦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01月09 日
【关闭窗口】 【打印预览】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