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中央及省级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小麦“一喷三防”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4〕16号)要求,为做好全县小麦“一喷三防”工作,夺取夏粮丰产丰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实行政府主导、属地责任、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按照“早谋划、早预警、早准备、早防治”要求,对全县36万亩冬小麦组织开展小麦“一喷三防”,通过将病虫害防控药剂与叶面肥、生长调节剂、植物免疫蛋白等同时喷施,实现小麦病虫害防控、防灾增产,努力夺取夏粮丰收。
二、资金实施内容
(一)补助对象。补助对象为开展冬小麦“一喷三防”的专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服务主体,种植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户。
(二)资金用途。2025年中央下达补贴资金148万元,省级补贴资金33.9万元,两笔资金统筹用于全县15个镇36万亩冬小麦 “一喷三防”所需的杀虫剂、杀菌剂、叶面肥物化补助。
(三)关键环节。各实施主体要抓住小麦抽穗—灌浆关键窗口期,组织开展喷防作业,实施“一喷三防”确保不误农时。
(四)补助方式。我县采用政府统一采购的形式采购所需药剂。根据各镇上报的冬小麦种植面积,按比例将采购物资分配给各镇政府,做到全县所有冬小麦防治农药全覆盖。采购物资发放采取逐级发放、逐级监管的形式。经政府招标采购后,由中标方统一配送到各镇政府,再由镇政府将采购物资及时分发到村,由村精准发放到实施主体和农户。各镇收到药剂后要及时完成发放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将督导各镇物资发放使用,各镇也要督导各村农药发放和使用情况。
三、补助程序
(一)确定补助对象。补贴对象的确定,由各镇结合本镇、村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二)确定补助面积。各镇冬小麦“一喷三防”补助面积由本镇各村统计上报汇总得出,在发放补助药剂前进行统一公示确认。
(三)签订防控协议。县农业农村局与各镇政府签订冬小麦“一喷三防”协议,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全县冬小麦病虫害防控工作。
(四)检查验收。项目实施过程中,由各镇农办负责技术指导并监督检查作业进展;村委会负责对作业面积进行核实确认。防控完成后,镇级主管部门对各村完成的防控面积、防治效果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镇级主管部门将验收报告统一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对镇级主管部门报送的验收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视为审验合格。
四、物资发放实施要求
(一)严格物资验收程序。各镇收到药剂后,须与供应商当场共同随机抽取两份采购物资样品进行留样,双方在包装袋上共同签字、密封后,一份样品存于镇政府主管部门,另一份样品交农业农村局保存。县政府采购中心对采购的物资数质量进行验收,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对采购物资进行抽样,送到专业检测机构对采购物资进行化验,化验合格后将采购物资分发给实施主体和农户。
(二)严格物资发放程序。各镇收到采购物资后,要核实数量,按照本镇任务面积将采购物资及时发到各村。同时各镇要发挥好监督作用,督促各村及时发放给实施主体和农户,并进行登记,填写物资发放清册,经领物人签字并按手印,物资发放清册由镇主管部门存档备查;各镇填写物资到村发放清册,并由各村领物人签字按手印,加盖镇政府公章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农业农村局。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滦南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小麦病虫害统防统治工作,成立了以农业农村局局长为组长,主管副局长为副组长,以滦南县植保站、种子站、技术站、农机站等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领导小组。项目领导小组结合我县实际,研究论证制定《滦南县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实施方案》,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分工,加强督导和指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二)加强技术指导。县农业农村局植保站技术人员积极为实施主体和农户提供病虫情报、植保无人机、农药农资信息,农技人员要定期下乡开展服务,科学指导防控,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严格资金管理。工作完成后,及时支付补助资金,并填报农业农村部农业转移支付项目监管系统。同时,加强资金监管。做到专款专用,防止挤占、挪用。